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2005-10-11
本网讯 为满足中央、国家机关补充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决定近期内组织实施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
据介绍,今年中央、国家机关共有97个部门1万余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本次招考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5日—25日。2005年11月26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举行公共科目的笔试。面试工作将于2006年2月前完成。整个招考工作计划于2006年4月底前结束。
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制定的招考工作方案,这次招考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中央、国家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省级机关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职位用于招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二是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将考试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最高人民法院还将招考部分聘任制书记员。报考者可以根据职位类别的要求报名并参加相应的公共科目考试。三是本着方便考生、提高效率的原则,改革报名方式。全国11个具备条件的省市首次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其他省、区、市仍然实行现场报名确认和缴费。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强调,本次考试继续对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减免相关考试费用。仍然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组织实施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97个部门)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约1万余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15日至198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刊登在《大学生》杂志2005年增刊上,同时从10月12日开始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cer.net)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或直辖市参加考试。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查询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提交个人信息。
时间:2005年10月15日-25日
网址: http://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http://gwy2006.mop.gov.cn(人事部网站公务员考试报名首页)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时间:2005年10月17日-27日
网址: http://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http://gwy2006.mop.gov.cn(人事部网站公务员考试报名首页)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以下时间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报名序号。
时间:2005年10月30日8:00后
网址: http://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http://gwy2006.mop.gov.cn(人事部网站公务员考试报名首页)
报考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的人员,请登录http://www.customs.gov.cn报名和查询。
(4)注意事项
①报考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人事部网站。
②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④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⑤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2006年招考报名确认采取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确认对象:在北京、上海、天津、吉林、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福建、陕西等11省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网上报名确认时间:2005年11月2日9:00-8日16:00。
网上报名确认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确认时务必做到:
①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
②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未按期参加网上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请拨打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的指定办法,于2005年11月2日9:00-8日16:00期间办理报名确认。上述11省市考试机构的地点、联系人、咨询电话请于2005年11月1日9:00-8日9:00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2)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对象:在上述11省市以外的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05年11月4日-5日9:00- 16:00(新疆的报名确认时间为:11:00- 18:00)。
现场报名确认地点请于2005年11月1日9:00-5日9:00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现场报名确认时务必做到:
①交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一定要写清报名序号);
②缴纳有关费用;
未按期参加现场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办理确认时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3)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各省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现场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都要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5年11月20日9:00-11月25日16:00
网址: 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gwy2006.mop.gov.cn(人事部网站公务员考试报名首页)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综合管理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两科。
行政执法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通过与《招考简章》相同的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5年11月26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05年12月26日后通过人事部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以进行机关内调剂或进行跨机关调剂。调剂的原则是在同种考试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需要进行跨机关调剂的,调剂的机关、职位名称、资格条件等将在人事部网站上公布,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调剂。招录机关对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专业笔试和面试。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的时间也可以在人事部网站查询。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招录机关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事部网站公示。
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总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人事部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caac.gov.cn)和人事部网站查询。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我国检验检疫官和质量技术监督官制度试点启动
建设职业化专业化质检执法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举措
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
(胡超玲)继人事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在上海市工商局试行企业注册官制度之后,人事部近期又和国家质检总局在内蒙古等五省(区)质检机构试行检验检疫官和质量技术监督官制度。此举意味着我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正走向深入。
5月26日,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试点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传卿,人事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尹蔚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有利于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公务员在工作性质、内容、职责以及资格条件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别。公务员法明确提出,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在质检机构进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对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工作有利于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积累经验。在质检机构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设置相应职位序列,制定职位说明书,明确职位的任职条件和职责,是探索新型的、从事质检工作公务员特点管理机制的积极尝试。在完成职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索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作职责、权限划分、考核、监督等办法,有利于开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增强对社会相关人才的吸引力,积累相关经验。
试点工作还有利于建设一支专业化的质检队伍。质检工作是责任重、专业性较强的经济执法活动;质检队伍绝大部分公务员从事的是以技术为手段的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工作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量大、覆盖面广。在质检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通过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方法,严格资格确认、职务聘任以及考核程序,有利于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质检执法队伍。
此次试点工作的范围包括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云南等五省区,涉及相关公务员13000多人。五省区质检机构将用一年多时间完成试点工作。
检验检疫官和质量技术监督官职位设置是试点工作的基础,也是关系到试点工作成败的一个关键环节。各试点省(区)人事和质检部门将在对现有行政编制、职能配备、实际工作和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明确检验检疫官和质量技术监督官职位的设置原则、比例、具体设置意见及工作步骤。
目前,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成立了质检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试点工作。各试点省(区)直属检验检疫局、人事厅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将按照要求分别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中国人事报2005年5月31日
我对检验检疫官有兴趣,小毛同志先趟趟路好不好?
刘文斌已经在南通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干了一年多了,
你问问他先吧~~
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政策、技术、考务问答
政策问答 技术问答 考务问答
政策部分:
一、对有关报考资格条件如何理解?
1、凡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1)职位中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才能报考此类职位。报考职位没有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生、在职人员等,只要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至2005年10月15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
3、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否含18周岁和35周岁?
含。只要是在1969年10月15日至198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均可报名。
二、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如何咨询?
具体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了解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请与招考机关直接联系。招考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在人事部网站查到。
三、如何填报《报名登记表》?
1、《报名登记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填写,因关键信息填报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关于“考生类别”的填报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06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
(2)留学归国人员是指归国后尚未确定工作的留学人员。留学归国后已工作的,以社会在职人员类别报考。
3、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四、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哪些内容?
1、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招考简章》、《考试大纲》的内容如何获得?
《招考简章》将刊登在《大学生》2005年增刊。
《招考简章》、《考试大纲》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cer.net)
六、是否有考试辅导教材?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均与中组部、人事部无关。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七、笔试成绩何时可以查询?如何查询?
2005年12月26日,将在人事部网站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考试成绩,考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序号在网上查询本人的成绩。
八、考生如何查询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各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以打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具体安排,也可以到人事部网站查询有关公告。
九、笔试合格的人员没有被录用,能否调剂?
可以调剂。调剂情况有两种:一种情况是在同一个招考部门内不同职位之间进行调剂,这种调剂由各招考部门自行决定和组织。另一种情况是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的跨部门调剂。跨部门调剂由中组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统一组织。跨部门调剂的部门名称、职位名称、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情况,将在人事部网站予以公布。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调剂。
十、关于事业单位招考的问题
在本次招考中,有一些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招考的人员不是公务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关于留学归国人员的报考问题
留学回国人员要想报考公务员,其学历首先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认证事宜,请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也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要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技术部分:
一、如何在网上报名?
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报考国家公务员要严肃对待,对所填写每一项内容要认真仔细。
首先仔细阅读公告、简章,并浏览报名情况,审时度势进行报名。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您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
1、招考职位查询
考生登录后,可按表中所列指标项选择查询条件,选择完毕检查无误后按下“查询”按钮即可看到您想要浏览的职位信息。
2、进行“考生注册”
首次进入时,必须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新旧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进行注册。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
“考生注册”只能做一次。如改报其他职位,只需进入“报名资料更改”-“更改报考职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切勿重复注册!!!为防止他人修改你的个人资料,考生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关闭浏览器。
3、进入“报名情况浏览”
用户登录(页面上填写用户名称、登录密码)后,选择“报名情况浏览”后,可选择“查看所有部门的报名情况”或“查看本人所报考职位情况”,“查看所有部门的报名情况”可显示《所有部门报名人数统计表》,点击查看详情可显示《分部门报名人数统计表》,统计表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4、进入“考生报考”(报名时间:10月15日~25日)
用户登录(页面上填写用户名称、登录密码)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考生报考”,请先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您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按下“报考职位”按钮即可进入下一步,输入部门代码或者选择部门名称为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您想要报考的职位,按下“报考此职位”按钮即可看到您的报名结果。
注:请注意考试所在地为您欲参加考试的地点。
5、进入“确认报考信息”
用户报考完成后,可点击“确认报考信息”检查自己是否报考成功。
6、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查询时间:10月17日~27日)
用户登录(页面上填写用户名称、登录密码)后,选择“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可以看到您的资格审查结果。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再次报考此职位,但可以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步骤见“报名资料更改”-“更改报考职位”)。
7、进入“注册信息修改”和“报名信息修改”
用户登录(页面上填写用户名称、登录密码)后,提交后选择“注册信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注: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用人部门资格审查前(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点);
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时可浏览报名情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核不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成功后可更改个人资料);
更改考试地点-“资格审核同意”者可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核结束时。
8、个人密码管理
用户登录(页面上填写用户名称、登录密码)后,选择“个人密码管理”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9、报名序号查询
用户登录(页面上填写用户名称、登录密码)后,选择“报名序号查询”按钮,可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此功能待资格审查结束后(10月28日)方可使用。
10、准考证下载和打印
登录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或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进入公务员考试首页,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您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你的准考证。此功能待现场或网上确认完成后方可使用。
11、考生考试成绩查询
登录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或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进入公务员考试首页,在网上填写您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或者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此功能待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二、报名时为什么找不到我在《招考简章》上选中的用人部门?
本次网上报名分2处网址:
1、报考中央、国家机关或报考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
2、报考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
登录以上网址即可,网址详见《招考公告》。
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考部门未审查资格之前和资格审查未合格人员可以修改,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您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四、注册时用户名若提示:“用户名重复” 怎么办?
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
五、我的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 点[确定]-[确定]。
六、报名资料提交后,成绩等栏为什么会截取部分内容?
截取部分内容是因为填写内容过长,请适当缩减。
七、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考生从《招考公告》公布的网站下载文件类型有:
*.rar、* .zip、* .doc、*.xls。
*.rar 文件用WinRAR打开,
*.zip 文件用WinZIP打开;
*.doc 文件用 Word 打开,
*.xls 文件用Excel打开。
注: “*” 代表文件名称。
八、我的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不能使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注册。
九、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请注意以下几点: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 点[确定]-[确定]。
考务部分: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考生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关键字,务必牢记。考生可在2005年10月30日8:00后在人事部网站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二、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已选择在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陕西、吉林、福建等11省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2005年11月2日9:00—11月8日16:00之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确认,按网上确认的有关提示和要求上传考生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网上缴纳有关费用。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请拨打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的指定办法办理报名确认。上述11省市考试机构的地点、联系人、咨询电话请于2005年11月1日9:00——8日9:00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已选择在上述11省市以外的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到所选考试地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05年11月4日-5日9:00- 16:00(新疆的报名确认时间为:11:00- 18:00)。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缴纳有关费用,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清报名序号),并在成绩通知单邮寄信封上填写邮寄地址。请于2005年11月1日9:00——5日9:00在人事部网站查询各地现场确认地点。
三、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1、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②考生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进入所选择的考试地点的网上确认系统;
③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
④考试机构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质量进行审核;
⑤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可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⑥网上确认结束。
需更改姓名中错别字的考生、需更改身份证号个别错误数字的考生、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和特困考生到各考试机构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确认。
2、现场确认的基本程序
① 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如本人无法到现场确认,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他人代办时,务必同时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否则不予办理确认。)
②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照片背面写清报名序号,或由考试机构现场采集考生本人照片;
③ 缴纳有关费用;
④认真填写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邮寄信封。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四、家庭困难考生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②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准考证如何打印?
完成报名确认后的考生,应在2005年11月20日9:00—25日16:00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和人事部网站公务员考试报名首页(www.gwy2006.mop.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主管机构联系解决。
六、2005年11月26日参加考试时要注意什么?
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试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性的、有运算功能的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小时内,不得退场。退场的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5、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
七、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要及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八、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什么时候使用?
面试的时候使用。
咨询电话及咨询内容
技术咨询:
咨询电话:010-84620724/84620764/84620454/84620474/84640907/84642630/84653919
咨询时间:2005年10月15日至25日8:00-21:00
咨询内容:网上报名信息输入、网上传递时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
(注:不包括在海关系统报名的技术问题。)
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10-84214976/84214876/84214895
咨询时间:2005年10月15日至25日8:00-20:00
咨询内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等。
考务咨询
咨询电话:010-64400926/64400927/64400928
咨询时间:2005年10月17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期间)
8:00-17:00
咨询内容:准考证领取、成绩单领取等考务内容。
招考简章内容咨询
需要咨询《招考简章》中用人司局、职位情况、招考人数、专业、学历、政治面貌、是否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条件以及备注中有关内容的,考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进行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在人事部网站上查询。
《招考简章》出来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