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再纳入《消毒管理办法》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3年 第24号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我部决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再纳入《消毒管理办法》管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卫生行政部门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备案制度和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制度。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